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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,禁!我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

秩名

12月6日,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,有效期五年,主要为了有效防控森林火灾,保护我市森林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。

明确禁火时间

森林高火险期,即每年春节、元宵、清明、中秋、国庆、重阳、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、假期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四级以上(含四级)时。

禁火区域

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。

禁火规定

在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内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

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应立即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“119”或“12119”报警。

根据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凡违反本禁火令者,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